根据该政策,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,包括:杰出人才,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;科研人才,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;文教人才,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;卫健人才,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;法律人才,即参与在香港、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,处理内地与香港、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;其他人才,即湾区人才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。
中新网贵阳6月11日电 (记者 张伟)记者11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,贵州日前印发《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是全国首个省级民政部门出台的互联网慈善发展政策性文件,完善了互联网慈善培育、监管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,将为贵州省互联网慈善发展提供重要遵循。
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,推动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立足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实际,着力提升全省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,拓宽慈善资源汇集渠道,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发展,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多元化、数智化、规范化发展,逐步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培育互联网慈善多元化主体、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渠道等4个方面重点任务。培育互联网慈善多元化主体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通过大力发展慈善组织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、搭建基层慈善平台,培育、建立和发展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慈善工作体系,丰富拓展互联网慈善参与主体。
为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渠道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加快建设贵州全省互联网慈善管理平台,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,数字化开展慈善活动管理;加快建立互联网募捐协作机制,统筹整合慈善力量和资源,形成抓互联网募捐的工作合力;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合作渠道,支持慈善组织利用公益平台募捐,提升互联网慈善流量和捐赠转化率。
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建设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加强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,要求每个慈善组织至少培养1名互联网募捐骨干人才,贵州省级慈善组织要建立互联网募捐小专家和志愿者团队;提升互联网募捐项目设计能力,进一步推动慈善募捐从线下走向线上、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,更好满足困难群体、特殊群体等多层次、多样化、差异性救助需求;提升互联网慈善宣传推介能力,多渠道宣传推介互联网募捐项目,营造人人关注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。
为加强互联网募捐监督管理,《指导意见》强调组织实施“阳光慈善”工程,健全完善监管体系,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活动;将各级慈善组织“互联网+慈善”项目募捐资金监管列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、执法监督、年报年检的重要内容,实施动态监管和跟踪检查,加强互联网募捐项目资金管理;支持捐赠者、受益者、志愿者对互联网募捐项目进行监督,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,着力提升互联网募捐活动公信力。(完) 【编辑:李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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